利用快遞運毒已經成為毒販的新手段
發(fā)布于:2014/6/25 來源:www.xcjzbj.com 點擊次數: 北京市三中院于今天上午對4起涉毒犯罪案件進行了集中宣判。記者了解到,在三中院已經審理的涉毒案件中,通過快遞運毒,已經成為毒品運輸的新手段。今年36歲的馬濤,2013年5月11日在北京市通州區(qū)梨園西街簽字領取快遞包裹時,被緝毒民警抓獲,當場收繳快遞包裹內毒品甲基苯丙胺988.29克。后在其租住處所起獲其攜帶來京的毒品甲基苯丙胺154.86克。三中院經審理認上海貨運公司為,馬濤犯運輸毒品罪,判處死刑,緩期兩年執(zhí)行。
自三中院從去年8月開始審理案件以來,在不到一年的時間里,已受理毒品犯罪案件75件,涉案人員共93名。法官發(fā)現,除了傳統的行李夾帶、衣物掩藏、體內藏毒等方式運輸毒品外,利用物流快遞郵寄毒品的犯罪行為日漸增多。
法官介紹說,毒販之所以選擇快遞運毒,一是沒有明文規(guī)定物流寄送實名制;二是快遞員對運送物品的驗視工作并不重視,現實的工作條件更不允許其對密封的食品、藥品等特殊商品進行開封檢查;三是快遞能降低運輸毒品的犯罪成本;四是運輸過程中經手人員較多,有助于實現毒品寄送人與毒品之間的“人毒分離”。 今年49歲的伍秀容也是通過快遞運毒被抓。她為他人購買毒品甲基苯丙胺,上海貨運公司2013年6月11日,接收從成都市快遞至北京的包裹時被抓獲,藏于包裹內的毒品甲基苯丙胺355.49克被當場起獲。三中院也以運輸毒品罪對伍秀容判處無期徒刑。